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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臺北市LED節能補助申請 代辦

臺北市服務業汰換節能設備補助要點 

一、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以下簡稱產業局)為達成本市二 O 五 O 淨零排放目標,辦理補助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服務業汰換轄內營業場所老舊空調設備、照明燈具及室內停車場智慧照明,以提升節電效率,特訂定本要點。
二、補助對象:指於本市營業並辦妥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法人設立證書、營業(稅籍)登記證明或其他經產業局認定足資證明在本市從事服務業。
三、本要點所定之補助、受理申請期間、補助預算額度及補充規定事項,另行訂定,公告於產業局網站。
四、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空調:
1、無風管空氣調節機:指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以下簡稱 CNS) 3615 及 CNS 14464規定,其額定冷氣能力 71kW 以下,且列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品目者。
2、接風管空氣調節機:指符合 CNS 3615 及 CNS 15173 規定,其額定冷氣能力 71kW以下,且列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品目者。
3、中央空調系統:指冰水主機及其週邊附屬設備(包含冰水泵、區域水泵、冷卻水泵、冷卻水塔或散熱鰭片、空調箱、小型送風機及全熱交換器等)。
(二)照明燈具:指辦公與營業場所之燈具或光源。
(三)室內停車場智慧照明:指室內停車場至少需有自動開關、調光或時序控制等一項以上智慧且照明控制功能之照明燈具。


五、各補助品項與申請條件:
(一)補助品項:
1、 本市轄內之服務業汰換既有空調。
2、 本市轄內之服務業汰換既有照明燈具。
3、 本市轄內之服務業換裝所屬室內停車場智慧照明。
(二)申請條件:申請汰換、換裝及設置前款系統設備補助,應依產業局訂定之日期後始執行汰換、換裝及設置系統之設備為限。
六、補助標準:
(一)空調:
1、 無風管空氣調節機:汰舊換新後之設備,應符合經濟部公告之「無風管空氣調節機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所規範之一級新品,額定冷氣能力每 kW 補助新臺幣二千五百元,每案補助金額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者,負擔自籌款應超過補助金額。


2、 接風管空氣調節機:汰舊換新後之設備,應符合經濟部公告之「無風管空氣調節機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所規範之一級氣冷分離式或水冷式空氣調節機之室外機,搭配其系列型號室內機之新品,每 kW補助新臺幣二千五百元,每案補助金額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者,負擔自籌款應超過補助金額。


3、 中央空調系統:汰舊換新項目至少須包含冰水主機設備,且冰水主機須符合經濟部能源局公告「蒸氣壓縮式冰水機組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依冰水機組製冷能源效率分級基準表,製冷能源效率分級基準性能係數(COP)為 1 級之機種,補助項目包含冰水主機及週邊附屬設備,以及所使用之材料零件、工程施作等支出費用。
(1) 每案補助百分之三十為原則,搭配冰水機組連鎖控制系統最佳化,最高可補助百分之四十。
(2) 申請單位為中小企業,補助比例提高百分之十。
(3) 補助金額以新臺幣二百萬元為上限,每案補助金額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者,負擔自籌款應超過補助金額。
 

(二)照明燈具:
1、 汰舊換新後之照明燈具或光源,僅限發光二極體(LED)之各式燈具或燈泡,且經能源局核准登錄之節能標章、「發光二極體平板燈具」、「發光二極體燈泡」、「天井燈」、「筒燈及嵌燈」、「出口及避難指示燈」、「室內照明燈具」、「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燈具」獲證之新品。
2、 每案補助金額未滿新臺幣一百萬元者,每具補助百分之五十費用,照明燈具每具以新臺幣五佰元為上限,照明光源以新臺幣一百元,每案補助金額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者,負擔自籌款應超過補助金額。


(三)室內停車場智慧照明:
1、 換裝智慧照明之發光效率應達 120lm/W 以上,且符合CNS14115(電器照明與類似設備之射頻干擾限制值與量測方法)及 CNS14335(燈具安全通則)等認證;或符合經濟部公告之「室內停車場智慧照明燈具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與標示方法」,經能源局核准登錄之節能標章「室內停車場智慧照明燈具」獲證之新品。且至少
須部分或全部具備自動開關、調光或時序控制等一項以上智慧照明控制功能。
2、 每案補助金額未滿新臺幣一百萬元者,每盞補助百分之五十費用,且以新臺幣五百元為上限,每案補助金額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者,負擔自籌款應超過補助金額。

 

免費協助辦理補助事項

七、申請文件、程序、經費請撥及核銷:
(一)申請者應於公告受理申請期間內,檢具下列文件向產業局提出申請(申請文件請掛號郵寄或親送至產業局公告指定之委辦單位、地址):
1、 申請無風管、接風管空氣調節機、照明燈具及室內停車場智慧照明補助,於施工完成後檢具下列文件:
(1) 補助申請書。
(2) 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法人設立證書、營業(稅籍)登記證明或其他經產業局認定足資證明在本市從事服務業之證明文件。
(3) 汰換及換裝節能設備汰換施(完)工證明文件。
(4) 符合前點補助標準之設備規格證明文件。
(5) 載明產品型號之購買證明文件。
(6) 最近一期台電公司電費單影本(申請者與電費單用戶名不同者,須另出具租賃契約影本,或足資證明使用之文件,設備設置地址應與用電地址相同)。
(7) 申請汰換無風管、接風管空氣調節機補助須檢附回收證明文件,其內容如下:
甲、冷凍能力 9.3kW 以下之空調機:依循環保署廢四機逆向回收體系進行處理,並以廢四機回收聯單第三聯正本或自行委託合法廢棄物處理機構辦理之證明文件。
乙、冷凍能力 9.3kW 以上之空調機:依循本府環境保護局所訂回收途徑進行
處理,以本市山豬窟廢棄物處理場(臺北市南港區南深路 37 號,電話:02-26511434)做為暫存區域。申請補助者應自行運送、委託販賣業者或廠商檢附「臺北市設備汰換回收聯單」,協助清運廢空調機至前揭單位,並以回收聯單第三聯正本作為證明文件。回收聯單申請請至臺北市智慧節電網 - 住 商 節 能 補 助 - 廢 四 機 回 收 說 明 下 載
(https://energy.gov.taipei/Subsidize/Page3 )。
(8) 受補助者戶名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9) 切結書。
(10)領據。
(11)其他經產業局規定之文件。


2、 申請中央空調系統補助,須於公告受理期間,施工前先檢具補助申請書及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法人設立證書、營業(稅籍)登記證明或其他經產業局認定足資證明在本市從事服務業之證明文件,經產業局核准補助後,待完工後檢具下列文件:
(1) 產業局核准補助函影本。
(2) 汰換中央空調系統施(完)工驗收報告書。
(3) 符合前點補助標準之設備規格證明文件。
(4) 載明產品型號之購買證明文件。
(5) 最近一期台電公司電費單影本(申請者與電費單用戶名不同者,須另出具租賃契約影本,或足資證明使用之文件,設備設置地址應與用電地址相同)
(6) 申請汰換中央空調系統補助須檢附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的合法處理機構出具之回收證明文件或依循本府環境保護局所訂回收途徑進行處理,以本市山豬窟廢棄物處理場(臺北市南港區南深路 37 號,電話:02-26511434)做為暫存區域。申請補助者應自行運送、委託販賣業者或廠商檢附「臺北市設備汰換回收聯單」,協助清運廢空調機至前揭單位,並以回收聯單第三聯正本作為證明文件。回收聯單申請請至臺北市智慧節電網-住商節能補助廢四機回收說明下載(https://energy.gov.taipei/Subsidize/Page3 )。
(7) 受補助者戶名之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8) 切結書。
(9) 領據。
(10)其他經產業局規定之文件。
(二)申請者提送之文件不符規定,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全者,應予駁回或不予撥款。
(三)產業局為確認請領補助案件執行情形,得派員進行現場查核;現場查核結果與提送文件不符者,得要求申請者說明並限期改善,申請者應配合辦理。
(四)申請中央空調系統補助,產業局得參酌申請標的之總節能量、節能效益及市場價格等因素,酌減補助金額或不予補助。
(五)依財政部印花稅法第七條規定,於領據貼足補助金額千分之四之印花稅票。
(六)經審核通過之請領補助案件,產業局將以電匯轉帳方式將補助款撥入以受補助者為戶名之金融機構指定帳號。
八、審核作業:
(一)申請補助案件依收件先後順序進行審查,並將審查結果通知申請者。
(二)補助預算額度餘額如不足提供最後一個序位獲得補助之申請者補助金額時,產業局得依所剩餘額度核定補助。
(三)當年度補助各品項預算額度用罄時,產業局得停止受理補助申請。
九、補助之撤銷、廢止及追回補助款:
(一)受補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產業局得視情節輕重,撤銷或廢止原核准補助處分之全部或一部,並追回已撥付之全部或一部補助款:
1、 以詐欺或其他不正方式申請補助或檢具之申請資料有虛偽、隱匿等不實情事。
2、 未依補助款用途支用。
3、 檢附不實之支出憑證辦理核銷或有虛報、浮報之不實情事。
4、 有第七點第二款應不予撥款之情形。
5、 經查證有未安裝使用、轉賣或無故拆除之情事。
6、 同一補助案同時獲其他政府機關相關補助款。
7、 其他違反本要點或相關法令規定之情事。
(二)有前款各目情事者,產業局並得依情節輕重,對該補助案件停止補助一年至五年。
十、其他事項:
(一)受補助者應同意產業局得於推廣節能減碳宣導或其他非營利目的之各式文宣、網站及各類宣導展覽場合使用相關資料;並就產業局所舉辦之節能相關活動、觀摩或會議,配合及提供相關協助。
(二)其餘依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有關規定辦理。
(三)本要點所定書表格式,由產業局定之。
(四)產業局保留隨時得補充、修正及解釋本要點之權利。

                                                                   《本文取自經濟部產業發展局